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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
来自:中共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06-14 14:45


关于做好2022年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

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实施方案》(永委人才〔2020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2022年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面向参加湖南普通高考报名的永州籍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湖南专科提前录取批次。2022年计划招收农业专业特岗生33人,医学专业特岗生109人。各县市区(管理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见附件12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具有三年及以上(时间截至文件发布之日)永州市户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职高对口升学)。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愿意为农民服务,有志于乡镇涉农、涉医类工作,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工作安排,到永州市各县市区(管理区)乡镇工作5年以上(医卫类特岗生服务年限不含规培时间);

2.截至20228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

3.具备招生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为20211231日前);

4.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历史类、物理类专科录取线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符合文件中“无医学类、农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等规定。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科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志愿(含专业志愿),考生按照报考科类(历史类或物理类)在面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管理区)招生的医卫类或者农技类专业中选择进行填报,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但不能跨类别填报专业志愿,其他选考科目不限。

(二)协议签订。考生填报志愿后,须在2022年高考专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17:00,打印填报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高考志愿的截图,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未满18周岁的,需其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前往)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管理区)相关部门(农业类专业在农业农村局,医卫类专业在卫健局)填写《永州市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部门初审通过后,考生预签《永州市2022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的,视为无效。

因本项目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在选择“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项目时,不能再填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专科提前批专项招生项目(省卫健委专项招生项目)。

(三)资料汇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卫健局于预签协议时间截止后15日内,汇总《申请表》送同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考生还需报同级乡村振兴局)审核,连同所有预签《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报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由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并将《永州市2022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永州市2022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报名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永州市2022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送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四)投档录取。特岗生录取实行单独划线,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按以下规则程序录取:

1.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及考生预签《协议书》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管理区)分专业以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分相同的,以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名先后,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考生予以优先考虑。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对拟录取名单投档,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工作。录取时,根据考生实际填报志愿情况,个别县市区(管理区)未完成计划录取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进行调剂录取。

2.录取结束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将录取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完成《协议书》中县市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签订工作,并111日前将《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寄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培养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农医特岗生培养学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各协议方,考生档案、定向就业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市区(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或卫生健康局各存一份。

四、工作要求

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定向培养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基层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管理区)按有关规定做好特岗生的就业聘用、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委编办负责做好定向培养计划编制的审核工作,并协调督促各县市区(管理区)机构编制部门落实;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县市区(管理区)公安局开展定向培养考生户籍审核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培养学校定向培养专业建设及相关经费保障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培养学校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衔接,妥善做好招生宣传及特岗生招生计划申报、录取等工作;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县市区(管理区)乡村振兴局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考生真实性进行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指导农医特岗生计划申报、招生培养和定岗入职相关事宜,协助培养学校制定定向培养方案,协调实习场所;各县市区(管理区)负责制定本地区年度招生计划,落实相关专业计划,负责做好接收定向培养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有编有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培养学校,负责特岗生的招生、录取、培养和管理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基层人才定向培养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县市区(管理区)在具体实施特岗生培养计划申报、招生录取、就业安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加强工作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特岗生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优质生源,真正把立志扎根农村、服务家乡的有志青年招录进来。

(三)确保经费到位。按照“谁参训、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中心城区输送特岗生的定向培养专项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30%70%的比例分别负担,各县市(管理区)输送特岗生的定向培养专项经费由所在县市(管理区)财政负担。定向培养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特岗生相关专业的专业建设和特岗生的招生、录取、培养管理、资助奖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加大对特岗生相关专业的建设及实验、实训的投入。

(四)保障计划编制。每年定向培养计划由县市区(管理区)根据培养学校开设专业视实际情况确定,各县市区(管理区)农业、卫健部门牵头,沟通协调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及财政等相关部门,结合编制空余及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确定定向培养计划。各县市区(管理区)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握乡镇农技、医卫人员的编制使用状况,确保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后落实事业编制。

(五)抓好特岗生招录培养及联动配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要根据本工作通知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招录、培养等工作细则。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管理区)的联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特岗生招生、培养、履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附件:附件1 永州市2022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专业计划表

附件2 永州市2022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县市区(管理区)招生计划表

附件3 永州市2022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

附件4 永州市2022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5 永州市2022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中共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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