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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湖南通报101起“雁过拔毛”典型案例
来自: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02-13 10:14

        2016年,全省共立案调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5675件,处理7951人,追缴资金3.69亿元,清退资金7025.06万元。今年,对于“雁过拔毛”湖南继续重拳出击。今年1月,三湘风纪网共通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01起“雁过拔毛”典型案例,并通过对这些案例进行梳理发现,一些基层干部“借土地发财”花样多。

  郴州市北湖区增福街道增湖村4组地处郴州高铁西站区域,随着片区开发的加快,集体土地频繁出租出让,组级收入日益壮大。增湖村4组组长王宪援将手中拥有的组级征地补偿资金185万元,分别存放于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两个账户内,并陆续从中支取18万元用于个人建房等支出。某房地产公司在该组开发项目征地时,王宪援又设法将97660元征地差价转入其个人账户。王宪援因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被开除党籍。

  在平江县城关镇天岳村,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将村委会管理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借给本村经商人士,收取利息作为村级开支使用。村支部书记洪令章是这一决定的重要推手。包括洪令章在内的7人,共从该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中借款467万元用于经营活动,其中洪令章借出100万元开办私立医院。至案发时天岳村仅收回本金111万元。经调查,借款人均未提供抵押,且多数已无能力归还。洪令章因医院亏损惨重,又将集体资产中的231万元征收款拨付到个人账户,同时挪用该村的征地拆迁经费87.78万元。洪令章因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资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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